民办发〔2018〕33号
内蒙古、吉林、上海、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局),广西、西藏、新疆民语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领军人才培养,搭建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人才深入交流探讨的平台,推动民族语文事业发展,国家民委、教育部决定联合举办新时代民族语文应用研究创新发展专题研讨班。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交流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领域优秀中青年学者的理想信念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并重点组织学员深入研讨交流,促进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进一步培育民族语文应用研究领军人才,搭建交流研讨平台,服务民族语文事业发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年7月15至21日(7月15日下午报到,7月21日上午返程)。
报到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外宾楼。
上课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三、研讨班学员及报名办法
(一)研讨班学员
前3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共计40人左右(学员名单见附件1,以实际报名参加名单为准)。
(二)报名办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委(民语委)和各有关单位联系学员并汇总报名名单后,将回执加盖单位印章,于2018年4月26日前传真至国家民委www.28365-365. com民族语文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研讨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授课和学员研讨两种方式,重在研讨。国家民委、教育部邀请民族语文工作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民族语文工作实务为主。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新时代民族语文工作创新发展”开展专题研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工作需要,面向实际应用,聚焦热点领域。
研讨班结束后,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由国家民委www.28365-365. com和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联合颁发结业证书。
五、费用
学员食宿费、资料费、培训费等由研讨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坚持勤俭办学,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务求取得实效。若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并作为结业考核内容。
(二)参训人员每人撰写一篇研讨交流材料,于5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交流材料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新时代民族语文工作创新发展”主题,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文件类型统一为Word97-2003文档,格式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三)参训人员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与意见建议(为方便工作,请自带电脑),于研讨班结束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习心得与建议要求总结概述学习体会和对研讨班的意见建议,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文件类型统一为Word97-2003文档,格式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四)学员名单中因故不能参加研讨班的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单位名义作出说明,并提供请假条。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研讨班的人员,需在研讨班开班前一周,以单位名义作出说明,并提供请假条。
联系人:国家民委www.28365-365. com民族语文处 杨静
电 话:010—66508436
传 真:010—66508418
邮 箱:mzyw66508418@163.com
附件:1.新时代民族语文应用研究创新发展专题研讨班学员名单(此处略)
2.学员登记表
3.新时代民族语文应用研究创新发展专题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