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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1号)摘录
发布日期:2017-09-20浏览次数:字号:[ ]

  二、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使广大师生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按照国家规定课程设置,开齐开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入头脑。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不断增强各族师生自觉抵御封建迷信和邪教影响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对口支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受援地区与我省之间建立各族师生交流交往平台,积极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子”等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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