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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24号)摘录
发布日期:2017-09-20浏览次数:字号:[ ]

  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教育课、党课、团课、少先队活动等,系统性地开展教育。少数民族学生比较集中的学校,学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每学期至少为少数民族学生作一次专题讲座。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把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坚持教育、管理、服务并重,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及学科教师、班主任、指导老师、辅导员的作用,通过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等方式,把思想教育与关心爱护学生有机结合。加强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养,选拔和吸收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对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回民族地区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提供良好机会。

  (三)继续办好内地民族班。坚持“严、爱、细”原则,对各族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推行内地民族班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合理设置课程,关心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实际,强化课堂教学,加强课后辅导,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淘汰机制,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后勤服务,办好清真食堂,合理稳定饭菜价格,做好清真食品的原料进货和储运管理工作,保证饭菜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在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学校按照50∶1的生师比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继续办好郑州市第四中学西藏班和郑州市第七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新疆班。做好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外国语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接收西藏插班学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从事内地民族班和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校长、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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