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超九成县通过义务教育均衡评估 |
日期: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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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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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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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召开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督导检查反馈会,宣布内蒙古32个县(市、区、旗)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截至目前,内蒙古103个县(市、区、旗)中有93个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督导检查组认为,内蒙古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素质不断提升。各地通过积极推动学区制、校园足球、教学课程等改革,办学活力显著增强;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特色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对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给予重点保障,大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内蒙古要求,自治区各地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考核督导,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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