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部高新司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  | 
  
  
    
        
                    | 日期: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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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科技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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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免税审核的国家大学科技园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本园区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完整填写“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6年5月25日之前将本地区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提交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申请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确认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 
  三、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提供的免税名单进行确认,并抽查复核。 
  四、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经发现除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其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高新司:刘志春 010—58881566 
  联系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电子邮件:gxs_gyfzc@most.cn 
  教育部科技司:董维国 010—6609208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科技部高新司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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