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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省部共建”签约仪式举行
为黑龙江省首所“省部共建”高职院校

发布日期:2015-10-28浏览次数: 来源: www.28365-365. com 字号:[ ]

  光明网哈尔滨18日电 今天上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协议签字仪式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举行。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和黑龙江省副省长孙永波,分别代表国家民委和黑龙江省政府签署共建协议。据悉,这是截止到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省部共建”高职院校,也是全国第一所“省部共建”民族高职院校。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学院自创建以来,始终秉承培育高技能人才、传承创新民族文化艺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民族团结经验的办学宗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和民族团结的种子,为科教兴国、兴边富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推动黑龙江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职业教育法》酝酿出台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学院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共建,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专业结构和管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国家和黑龙江省培育更多各民族优秀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民族团结骨干人才、创造民族团结的经验。同时,为促进全国民族职业院校创新发展提供以资借鉴的经验和发展模式。

  国家民委将加强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宏观指导,对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指导,支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纳为省重点建设院校,进一步为学院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采取“重点扶持、倾斜照顾、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家民委有6所部属民族高校,同时还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了9所省属民族高校,这些高校,无一例外都是本科院校。而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民族高校中跻身“省部共建”行列的第一所高职学校,也是国家民委目前唯一进行“省部共建”的民族高职院校。

  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说,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国家民委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同促进地方民族职业院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民族职业教育的创新之举。国家民委将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尽心尽力履行好各项职责。

  黑龙江省副省长孙永波说,今天,国家民委和黑龙江省政府在此签署了共建协议,这是我国民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创举,将有力地促进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也将在全国民族职业教育领域起到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李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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