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是全国民族工作大省之一。全省常住人口近3500万,其中少数民族1255万,占36%。少数民族人口规模仅次于广西、云南,居全国第三位。全省辖6个市、3个自治州,另有2014年1月新成立的“贵安新区”;88个县级行政区中有11个民族自治县。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17.6万平方公里的55.5%。现有208个民族乡。贵州也是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大省之一。17个世居少数民族中,苗、布依、侗、彝、水、仡佬、壮、瑶、畲、毛南这10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苗、布依、侗、彝、水、壮6个民族使用9种民族文字;土家、回、满、蒙、白、羌、仫佬7个民族已转用汉语。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88个县级区域的55个有少数民族语言村落分布;有12个县的少数民族母语人口占比超过80%,局部高度聚居,少数民族语言成为县域日常生产生活的主要交际用语。贵州语种多、文种多、分布广、双语人口规模大,既是语言资源的富矿区,也是双语服务工作任务繁重的省份。
一、贵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领域的省情特点
与外省区相比,贵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社会性,呈显以下突出的省情特点:一是双语言人口多,双语文人口少。二是新创文字多,传统文字少。三是文化人使用多,普通人使用少。四是自学传承多,学校传承少。
二、贵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进展
三年来,我省民语工作取得的最主要进展,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规范了政策,使民语工作有了明确的导向,有了管理的依据,结束了观望徘徊的局面;二是落实了任务,按照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各方认真开展双语服务,增进了民族团结,初步开创了双语服务社会化生动局面。
政策方面,除了《贵州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之外,更主要的是,2011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强调了双语和谐示范区建设对语言文化保护的意义;2013年1月,《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黔党发【2013】5号),要求在民族地区积极开展双语教育;2014年5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的通知》,不仅明确了要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而且提出了相关措施。
具体的工作实务方面,主要取得了以下突破:
1、双语和谐环境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一是创新机制。从民族工作需要“典型推动、示范引路”的方法论高度,省民宗委2014年把“双语和谐示范”列为我省民族工作的“八个示范”之一,也列入全省深化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改革要点。三年来,也形成了民语-汉语两大机构协作推动的机制,双语服务的许多工作,省民语办、省语委办整合资源,共同实施。二是骨干培训。举办了12次全省性的双语和谐环境建设骨干培训,另在州市县和示范点开展各层次培训42班次2000人次以上。国家民委教科司及语文处负责人亲自主讲5次,省民委领导主讲10次,省民语办、省语委办负责人主讲20多次,三是经验推广。2013年5月,省民委、省语委在松桃召开了全省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现场会,学习推广松桃苗族自治县实施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的经验。四是抓点示范。《贵州省推进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意见》和《贵州省“十二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按照语种分布建立30个省级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点。到2014年6月,统筹语种和区域,已在全省布局了100个各级双语和谐示范点。其中省级的示范点30个,由省民语办、省语委办两家联合进行挂牌推进和业务指导,明确示范要点,鼓励和引导示范点内广大公职人员和群众民-汉双语并用,使民汉双语长期和谐,不仅使少数民族语言在“活态”保护方面得到示范,也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方面得到示范。通过理念对接、政策宣传、创新机制、业务培训、经验推广、抓点示范,现在,双语和谐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双语和谐作为语言关系的发展模式越来越被广泛认同,自觉实践双语和谐的环境和氛围越来越好。
2、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要落实好双语服务,离不开双语人才。2012年,省民委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了双语人才需求调研;2013年,省民委主要领导亲自调研;2014年2月,省长陈敏尔在省政府第二次民族工作联席会上,就双语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省民委组织召开了双语人才队伍建设研讨会。同时,委党组及时协调,推动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措施。3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出台了基层招录双语公职人员的特殊政策。5月,省教育厅出台了高校预科双语生招录特殊政策,在3所高校试办3个本科预科双语班150名,有1300多人参加了口语测试。许多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和著名学者担任测试专家,不少考生穿着少数民族盛装,有的用少数民族颂歌表达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拥护与感激,场景令人难忘。
3、双语服务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落实双语公共服务,是实现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权益保障的基本渠道,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夯实服务功能的基础,省民委部署从2012年启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协作,扶持建设10个双语服务基地,下发了《贵州省双语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意见》(作为省民委【2012】104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附件)。基地首先要成为双语高级人才特别是民语专家学者的储备库。在此基础上,重点建设以下功能:双语人才培养基地、双语学术研究和交流中心(首先是我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贵州世居民族语言数据库基地、贵州世居民族语言水平测试中心、双语翻译服务及民语电影电视广播课件译制基地、双语信息及宣传调研中心。2012-2014年,先后与贵州民族大学、黔东南州电影公司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等10个单位达成了民汉双语服务基地共建协议。
4、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本身是重要的文化。适应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一是从2012年起,把少数民族语言监测纳入贵州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体系;二是创造条件启动了世居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和数据库建设,贵州民族大学建成了少数民族语言省级实验室;三是2013年启动了《苗汉英大词典》的编纂工作,计划3年投入110万元,2016年审定出版,争取成为国家级、历史性民族文化建设的精品项目;四切实加强涉外管理。
5、民语翻译政策支持有重大突破。除了明确贵州民族大学作为省级民语翻译人才培养基地外,2014年8月,省人社厅正式授权省民宗委管理民语翻译职称评审工作,在民语翻译职称系列单列、夸系列兼容评审、双语文化价值定位等方面,初步形成激励机制。
6、双语服务社会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当前,我省的双语服务重点有两类:一是存在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二是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带来的各类语言文化需求,自愿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人越来越多,近年来才呈现的这一新情况,昭示了一种新的需求和趋势。相应地,需要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并建立双语服务社会化机制创新,根据群众意愿,提供双语服务。省文化厅出台《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设立“侗族大歌传承保护省级基金”;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非物文化传承人名录,三年共开展培训200多人次;省委组织部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在相关市州成立5个民族语课件译制基地,共译制双语课件300多个;省广电局支持译制民族语电影30多部、新增民语电视和广播栏目5个;省高院5批次招录双语法官73名;省教育厅每年直接投入800多万元,培训双语教师不少于600人次,组织编译双语教材等。三年来,民委和教育部门联合组织编译编写双语教材和读物40多本,免费发放12万多册,全省各级累计培训双语教师3000多人次。相关各领域的双语服务也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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